欧盟铸铁制品反吸收调查应诉会报名

 

关于召开欧盟铸铁制品反吸收调查
应诉工作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2019年12月18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决定对中国铸铁制品发起反吸收调查。涉案产品为片状石墨铸铁(灰铸铁)或球磨铸铁件,及其部件(certain articles of lamellar graphite cast iron (grey iron) or spheroidal graphite cast iron (also known as ductile cast iron), and parts)。被调查产品的欧盟海关税则号为ex 73251000、ex 73259990。本案调查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本案原审于2016年12月10日立案,2018年1月30日终裁,对中国出口至欧盟的涉案产品征收15.5%-38.1%的反倾销税。原审中在商务部贸易救济局的指导下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机电商会共组织67家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目前机电商会正在委托律师将本案上诉至欧盟法院,要求法院依法撤销欧委会的违法终裁,预计开庭时间为2020年上半年。
反吸收调查将确定在原审调查期之后及采取反倾销措施之前或之后,出口价格是否下降了,或者转售价格或后续销售价格没有变动或变动不充分。如果关于上述内容的结论是肯定的,欧委会将重新评估出口价格,并依据重新评估的出口价格,重新计算倾销幅度。
根据公告及欧委会发出的通知,欧委会可能对出口商进行抽样,所有在案件调查期内向欧盟28国出口过涉案产品的出口商应当在2020年1月3日以前填写公告附件I并提交给欧委会,欧委会将据此做出抽样结果。即使没有外贸经营权、通过外贸公司出口的企业也应及时填写抽样问卷并提交欧委会。原审配合企业在本案中应当提交抽样问卷,否则将被视为不合作企业,最后可能被裁定最高税率(双倍原审税率)。被抽样的出口商需要在抽样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欧委会提交问卷。各利害关系方可在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评论意见。
为帮助企业应对此案,我会定于2019年12月24日在北京召开应诉工作会议,介绍案情并与企业讨论应对工作安排,届时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将派员参会指导。
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4日(周二)下午14:00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恒基中心2座8层 第八会议室
会议重要,请贵司务必派熟悉市场情况的公司负责人参会,并在12月23日中午12点之前填写以下报名信息,报名参会。
          由于应诉时间短,请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案件应对工作,为按时提交问卷(需在2020年1月3日之前提交),请企业尽快着手准备抽样问卷填写所需的数据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销售信息及关联公司情况等)。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咨询我会。
我会联系人:杨晓曦
联系方式:010-58280858
电子邮箱:law@cccm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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