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企业:
荷兰已经连续多年保持中国在欧盟内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三大外资来源地,是中国重要的经贸伙伴之一。2010年,中荷贸易额达562亿美元。截至2011年4月,中国自荷实际引资已达112亿美元。为全面梳理总结中荷经贸关系发展现状,研究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中荷经贸合作,商务部领导拟于7月中旬率团赴荷,与荷兰经济、农业和创新部外贸大臣布勒克共同主持召开第15次中荷经贸混委会,并解决双方企业在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近日商务部欧洲司向我会等机构发函,要求我会收集上报会员企业在中荷经贸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企业如有遇到相关困难和问题,请于6月14日前告知我会。
联系人:
张慧玲 电话:010-58280842
冯 强 电话:010-58280847
传 真:010-58280840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