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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航运业运费持续飙升、货物运输大规模延误以及部分国际组织的敦促下,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开始对班轮公司的竞争豁免规则进行调查。
根据现行规定,班轮公司可以不受欧盟竞争法的约束,同时,允许班轮公司交换商业敏感信息以调整市场运力。这一规则最近一次更新是在2020年4月,并将于2024年4月到期。
不过现在,欧盟委员会开始对班轮公司历年来的竞争豁免情况,进行调查与评估,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公布调查结果。
就在不久前,代表货主、货运代理、港口码头及供应链相关方利益的10大国际组织,曾向欧盟委员会递交了一封联名信,要求欧盟立即审查集装箱运输市场中,关于班轮公司集体竞争豁免的相关规定。
10大国际组织认为,从2020年开始,欧洲集装箱货物运输面临极大挑战,包括航次取消、跳港以及运费大幅上涨。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带来了显著的需求变化,但班轮公司有能力应对这些问题,而不是以牺牲欧洲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目前班轮公司享受的竞争豁免优势,并没有公平地体现出来,这是不正常的,应该对这一法规进行审查。
欧盟启动对班轮公司竞争豁免调查的另一个背景是,美国此前已修改《海运改革法案》,加大对班轮公司的审查和限制。
美国《海运改革法案》的新规定包括:将有关滞期费(D&D)合理性的举证责任,从货主转为班轮公司;禁止班轮公司不合理地减少美国出口运力和舱位,具体由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在新规定中确定;要求班轮公司,每个季度都要向FMC报告停靠在美国港口的每艘船舶的进出口总吨位和标箱数量(包括空箱和重箱);禁止对托运人进行“报复”或威胁拒收货物等。
要求欧盟调查班轮公司竞争豁免的国际组织认为,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针对班轮公司的调查,促成了美国《海运改革法案》的修改,化解了美国托运人和班轮公司间的部分矛盾。欧盟也应效仿美国的做法,确保集装箱运输市场的公平与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