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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7日,巴西对我无缝合金钢气瓶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认定衡阳金化高压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税率为0%;安徽绿动能源有限公司税率为3.51%;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税率为14.32%;浙江天恩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税率为64.41%,中国其他企业的税率为64.41%。反倾销措施自2021年7月27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
2020年1月31日,应申请方MAT Equipamentos para Gases Ltda. 申请,巴西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对我出口巴西的无缝合金钢瓶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无缝合金钢瓶,用于存储或运输压缩天然气或车用天然气。涉案产品的NCM税则号为7311.00.00。本案的反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
为帮助企业应对此案,在商务部贸易救济局指导下、各相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支持下,机电商会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本案应诉工作会议(视频会议),指导和帮助企业应对。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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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本案终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