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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7月16日,印度光伏保障措施案作出终裁,贸易救济总局建议征收两年的保障措施税,税率如下:第一年25%,接下来的6个月20%,再接下来的6个月15%,除中国和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可以免除保障措施税。保障措施将会在常务委员会(Standing Board)同意,且财政部发布征税令之后开始执行。
中国和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单独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3%,合计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9%,不受保障措施影响,例如泰国、越南、菲律宾等。(具体排除国家名单见印度政府2016年2月5日发布的编号为N0.19/2016-Custom(NT)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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