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4-11-17 00:00:00
连日来,广州拟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采取更严禁令,引起了轩然大波。广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发布的《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报告》指出,全国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近2亿辆,不仅已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有力补充,更是广大群众所依赖的生存工具。报告对广州更严厉的“禁电”构想提出坚决反对。
禁不禁?民生问题不能一刀切
记者发现,即使是最坚决的主禁者,也认同电动自行车在低碳环保、便捷出行上的优势。最关键的分歧是交通安全。今年1—9月,广州涉及包括电动车在内的“五类车”交通事故已达1357宗,死亡396人,约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65%。有关部门认为,“五类车”管理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秩序和安全。
但也有一些业内人士通过大量的数据对比研究认为,“不能简单地以事故量上升,死亡人数增加来做出电动自行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结论”。
在一些专家看来,在“禁行”之上又加上“禁售”“禁停”“禁坐”等规定,其立法本身就存在合法性的问题。对于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不能一刀切地一禁了之。政府需要做的,应该是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保障符合国家标准生产的交通工具上路,让市民有权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依法严惩所有不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商、销售商和使用者,真正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怎么管?恢复自行车道很关键
对于有用又难管的电动车,专家的建议是限行、规范加保险。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认为,电动车不应该禁,可以限,建议区别对待。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主干道,公交地铁密集,电动自行车需求小,而且交通事故频繁,政府可以禁止电动车上路,但要给快递、送餐等特殊行业发放使用电动车的牌照;在城市外围地区不应禁售、禁上路。
此外,应该用标准对电动车加以规范。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人黄镇泽举例说,同样是特大城市的上海,2010年10月实行《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由行业协会制作上牌目录,并送交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依据目录对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武汉也明确,电动自行车要实行上牌管理,并对超标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禁止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以上城市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在充分考量当地交通状况、市民出行需求的前提下,明确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上牌、行驶、停放等要求,管理方法以‘限’为主,合理地分配了道路资源,使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效果良好。”黄镇泽说。
给电动自行车上保险,是另一项可以推行的策略。经过测算,有业内人士得出,电动自行车平均每车的安全代价保持在2.3元—2.7元之间,若按此值的2—3倍(即每年每车小于10元)开办第三者责任保险,可以大大降低其肇事后的逃逸率,提高责任追究成功率。
不过,电动自行车命运几何,归根结底在于城市决策者、管理者对于城市交通功能的整体规划水平。王则楚认为,在城市外围有条件的地区,不仅可以不禁,还可以建设慢行车道、自行车托管场,促进末端交通发育,让交通欠发达区域居民享受可选更多出行方式的自由。“恢复城市自行车道系统很关键,有了独立自行车道,就可以考虑不禁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