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Bike Europe
时间:2014-09-16 00:00:00
在得到来自欧洲自行车制造商协会(EBMA)更多的信息和从相应的欧盟网站完成更多的研究调查之后,可以确定目前对中国、印尼、马来西亚、斯里兰卡和突尼西亚销往欧盟的自行车所课征的反倾销税将会延续到2019年6月。
同样地,目前现行适用豁免措施之个别公司,其有效时间仍可持续近五年。
期满审查
欧洲媒体先前发布的讯息为对中国、印尼、马来西亚、斯里兰卡和突尼西亚(其中有七家公司不用课征此税)销往欧盟的自行车所课征的反倾销税将会在2018年6月到期。技术上来说,这是正确的。但当欧盟产业藉由EBMA申请对此措施进行期满审查后,在审查期间,反倾销税还是持续有效。EU Trade Reviews的pdf文档中对此说明的文字为:通当情况之下,期满审查会在12个月内完成,但有可能需要长达15个月。
15个月的期限
从和EBMA有密切关系的产业同行那里得到了相当具可信度的消息:欧洲工业协会无疑地会在2018年3月申请期满审查,在现行措施于2018年6月过期之前,那三个月的弹性时间会被纳入考量。将最长15个月的期限纳入考量,这表示2019年6月就会公布期满审查的结果。到那时,倾销税要么就会延长,不然就会终止。
豁免公司
有三家来自中国的公司得以豁免反倾销税的课征:浙江宝归来车业有限公司:(课征19.2%反倾销税);欧亚马自行车(太仓):0%;爱地雅(东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