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研网
时间:2014-06-10 00:00:00
近日,上海“单一窗口”完成了首票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申报、船舶离港放行手续。船舶代理不需再持纸质《出口岸联系单》到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从而实现了船舶出口岸手续签注一体化,进一步提升了口岸执法效能。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决定精神,目前海关总署等在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试点。依托上海电子口岸平台,实现贸易和运输企业通过单一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监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规则,共享监管资源,实施联合监管。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建设“单一窗口”可以有效将现有口岸多部门执法改变为一口对外、一次受理和一次操作的执法模式,简化了申报流程,降低了申报环节操作的复杂性,并有效减少同类数据项的重复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