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船舶新闻网
时间:2014-04-04 00:00:00
继去年组织“游艇自由日”活动后,上海海事局再次给上海游艇航行“松绑”。今年,上海海事局将试行“游艇临时移动报备制”和“游艇12个月定期签证制度”。此举有助于打破游艇在上海航行不便的瓶颈,促进上海游艇经济发展。
长期以来,上海有关部门对游艇航行采取了比较严格的管理措施,游艇必须取得合法证书后才能出航。这给游艇在上海的自由航行带来了很大的限制,不利于上海游艇经济发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今年,上海海事局将试行“游艇临时移动报备制”,对于未取得证书的游艇航行的报批获证采取比较灵活的管理措施。今后,游艇在取得法定证书之前,符合规定的游艇业主只要在自身游艇满足安全技术状况、防污染管理、试驾人员资质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就可以向上海海事局提出航行申请,通过海事部门现场安全核验后,3个工作日即可取得“游艇临时移动证明”,可在海事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临时航行一次。
同时,上海海事局将试行“游艇12个月定期签证制度”。在上海海事局备案的游艇,可以在该局申请办理12个月的定期签证,由此获得12个月的航行有效期,有效期间每次出航不必再申办开动手续。新实行的游艇12个月定期签证制度,将为游艇业主提供极大的便利。今年2月,该项制度已经在上海海事局黄浦分局试点推行。
上海海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与“游艇临时移动报备制”和“游艇12个月定期签证制度”相配合,上海可供游艇航行的水域大致限定在卢浦大桥至南浦大桥一段的黄浦江水域,临时航行的游艇在时间上必须错开黄浦江通航高峰期,必须让行其他船、保证公共交通和黄浦江正常运输,游艇航行速度也将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