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时间:2009-03-12 00:00:00
2009年2月2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越南和斯里兰卡的紧凑型荧光灯作出反倾销终裁:采用最低限价措施,如果涉案产品到岸价低于该限价,则反倾销税为两者之间的差额,反之则不予征收,最低限价见下表。其中,由于自斯里兰卡进口的涉案产品的数量少于3%,因此终止对斯里兰卡涉案产品的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393100和85399000。
2007年8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越南和斯里兰卡的紧凑型荧光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3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