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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企业群6年知识产权较量“双鹿”赢了“劲量”

时间:2009-04-01 00:00:00

“现在打着知识产权名义设置贸易壁垒的事情太多了,企业要联手起来进行抗争,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这次9家中国电池企业拆穿美国公司‘西洋镜’的成功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中银宁波双鹿电池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高一兵博士拿着一个写满英文的信函说。
      
      这个英文函是2月28日从美联邦最高法院发来的,内容是驳回美国劲量公司要求审理无汞碱性电池专利侵权案的申诉。自此历时6年之久的一场马拉松式的官司终于画上了句号。这同时表明,双鹿、南孚等国内一些知名电池企业,依旧能在美国市场销售自己的产品。
      
        美国电池巨头抵制中国电池
      
      美国劲量公司是全球第二大电池生产企业。1995年,该公司在全球率先申请了无汞碱性电池。1995年之前,大多数电池企业都是在生产有汞碱性电池,汞是一种高污染物质,废弃的有汞电池会对环境有很大的伤害。
      
      1998年,中银宁波电池公司也开始生产双鹿牌无汞碱性电池。
      
      不久,双鹿、南孚等国产无汞碱性电池大量进入美国市场。中银公司一位负责人透露,他们生产的双鹿无汞碱性电池30%销往美国,出口量为中国企业之最。因为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的电池生产成本低,具备价格竞争优势,在美国本土,劲量电池的销量锐减。
      
      2003年4月28日,美国劲量公司将出口美国无汞碱性电池的全世界26个企业申诉至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这些企业退出美国市场,在26个企业中,中国有9家,内地7家,香港2家。
      
        重金聘请美国顶级律师打官司
      
      收到申诉消息时,2003年5月31日,中银宁波公司与全国其他被诉企业在宁波商量对策。最后,会议决定,以中银宁波公司为主,成立共同应诉团队,花重金聘请了美国知识产权届顶级律师代理应诉。“和这些律师交谈一个小时就得付费400美金,但这钱肯定得花。”高一兵说。
      
      与此同时,高一兵不断地收集技术核心材料,以证明他们生产的电池没有侵犯劲量的知识产权。
      
      2003年6月2日,ITC对电池侵权事件调查正式启动,最后作出裁决,认定劲量公司的专利无效,电池应诉企业不侵权。
      
      2004年10月,劲量公司又将ITC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裁决ITC调查有误,继续禁止有汞碱性电池进入美国市场。
      
      打了6年官司中国电池赢了
      
      2006年1月25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裁决ITC判决依据的法律有误,但并不认同原告劲量公司的观点,将此案发回ITC重新审理。
      
      2007年2月23日,再次认定劲量公司专利无效,被申请人不侵权。“每个国家的电池都有自己的技术,我们的产品不存在侵权。”高一兵说。
      
      之后,ITC作出中国电池企业不侵权的裁决。
      
      2007年3月,美国劲量公司再次上诉至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要求认定ITC裁决有误。
      
      2008年4月22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做出终审裁决,维持ITC的裁决。
      
      2008年6月3日,劲量公司请求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全体法官对其4月22日的裁决进行重审。2008年8月8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否决了此请求。
      
      2008年10月30日,劲量公司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递交请求调卷令的申述状,对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终审判决提起申述。
      
      2009年3月23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发布公告,拒绝劲量公司的申述。至此,中国电池应诉企业取得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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