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4-23 00:00:00
由商务部和中国贸促会主办的第三届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今日在京开幕。
本届研讨会的主题为“应对金融危机,促进跨国投资”。来自国家相关部委的负责人表示,中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在已有政策支持下,还将出台包括税收、外汇管理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措施。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致辞表示,自去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从金融领域到实体经济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此背景下,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和贸易不可避免地受到重大影响,但危机背后也蕴藏着巨大机遇。中国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国际投资环境的变化和潜在的商业,把握稍纵即逝的机会,提高海外投资风险防范能力,小心谨慎又坚决果断地“走出去”开展跨国投资和经营。
据商务部部长助理王超介绍,我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近年来呈现出跨越式的发展势头。截止到2008年年底,我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净值1700亿美元,累计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2630亿美元,2008年当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522亿美元,同比增长97%;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566亿美元,同比增长39%。
国家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副司长刘洪宽表示,中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重点领域包括境外石油、天然气和重要矿产资源等领域的合作开发,海外科技智力合作,先进制造业,对外基础设施,以及服务业。
刘洪宽介绍了中国采取的政策方向:一是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外投资合作,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各类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但企业要充分考虑到自身的实力和业务发展状况,认真研究境外形势和各类风险,做好境外投资的规划,加强风险管理;二是培养市场主体,中国政府不仅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同样支持具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三是健全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与对外投资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法律、财务、咨询、知识产权和认证等方面的服务;四是加强政府间的合作,为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五是要求企业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重信守诺,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以及当地投资伙伴的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谈到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政策措施说,税务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新的境外所得既征所得税办法,争取尽快出台。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司副司长孙鲁军介绍说,外汇管理局还将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一是出台实施《境内机构对外直接投资管理规定》,二是放宽境内机构对其境外成员企业进行境外放款的条件,三是健全境外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入出的统计检测和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