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请登录][免费注册] 我的办公室 |客服中心|English

  • 资讯

我国的外资法律体系正在酝酿重新修改

时间:2009-04-23 00:00:00

近期,商务部相关司局带队至我国吸收外资集聚地广东、江苏两省(珠三角和长三角)进行调研。调研的重点围绕着改善利用外资管理体制、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下放后的执行情况及出现的问题以及目前利用外资焦点等问题。
      
      在利用外资的焦点问题中,以“返程投资”和“国家安全审查问题”最被关注。
      
      商务部有关人士透露,《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颁布后,返程并购审批权收回商务部,对地方吸收外资的影响不容忽视。
      
      据悉,商务部此次调研的一个重点是海外并购。海外并购目前是一个盲点。企业到海外去审批,要涉及到两个地方的法律,一个是中国的法律,一个是遵守当地的法律。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探讨我国法律如何鼓励并保护我国企业的境外投资。有可能面临风险的问题包括税收、外汇等盈利后的处理办法等。
      
      审批问题则是本次调研的另一个重点。这里的审批包括审批权力收窄、权力下放以及执行的情况。具体如,对重点审查文件的类型及关注点、项目审查时限、问题项目的比率等。
      
      关于审批权力的下放,商务部5月1日开始,除涉及到国家比较大的战略投资,1亿元以下外资(一般的地方性投资)进入只需商务部备案,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审批即可。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2座8层 邮编:100005

电话总机:010-58280809 传真:010-58280810,010-58280820 会员服务邮箱:member@cccme.org.cn
会员服务热线: 010-58280888,010-58280836(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