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主要包括:将航空惯性导航仪、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将摩托车、缝纫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共553种产品。
机电商会姚文萍副会长在该政策调整公布的当天接受了央视记者的专访,姚副会长表示,该政策调整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目前的国内外经贸形势果断采取的针对企业的强有力的支持措施,企业对此期盼已久。这项政策调整对我国机电外贸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长期影响,具体体现在五个有利于,首先是有利于我机电出口企业积极有效地应对当前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贸形势;其次是有利于增强我机电出口企业克服当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第三是有利于优化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结构;第四是有利于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第五是有利于我机电出口企业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