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日趋突出,部分国外商业银行出现流动性不足问题,个别国家或地区进口商恶意逃债或违反合同的现象明显增多,加大了我国企业出口收汇风险。
一、高度关注国外市场银行业的变化
2008年年底以来,全球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了国际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对银行间结算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产生了较大影响,成为制约我国企业出口收汇安全的一大隐患。
商务部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会同地方金融保险机构积极跟踪分析国际银行业的经营状况,重点掌握对本地区和企业提供贸易结算的国外商业银行的资信评级变化情况。
建议我会员企业密切关注当地政府披露的有关信息和风险提示。机电商会与我国驻外经商处室具有良好的关系,并与国外100多个行业组织有交流合作的稳定渠道,我会员企业也可与商会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国外银行业的相关情况。
二、积极调整出口收汇方式
出口收汇方式的选择要始终坚持安全和便利的原则,要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出口收汇方式,加快资金汇付速度,保障出口收汇安全。采用托收结算方式的出口企业,要做好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根据进口商资信能力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托收方式,尽量选择即期付款方式,或者增加代收行担保,积极防范托收结算风险。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出口企业,要加强与国外客户的协调沟通,及时了解信用证开证银行资信状况,特别是对金融危机影响严重地区的中小商业银行开具的信用证,要重视附加条款对信用证兑付的影响,必要时可要求有实力的银行保兑,降低信用证结算风险。
三、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规避收汇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保障企业出口收汇安全的重要手段。商务部已下发通知鼓励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发展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保,进一步降低企业保费负担。进一步加大银贸协作工作力度,大力推广保理、福费廷等风险防范工具,继续推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开展。
建议我会员企业重新审视自身业务,提升风险管理意识,密切关注当地出口信用保险的业务动态,机电商会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有长期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会员企业也可与我会联系了解相关动态和办理相关业务,努力借助出口信用保险提升防范风险的能力。
四、商会将加强机电出口行业的收汇风险提示和预警监督
对一些恶意逃债和违反合同的国外不良进口商,商务部已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告知出口企业,帮助企业及时控制风险,并要求各驻外经商机构进一步发挥协调和服务功能,调查了解本地区主要进口商的经营动态,及时向国内报告风险提示与预警信息;积极做好与当地有关部门和境外中介组织的协商,加强对不良进口商的监督,协助解决经贸纠纷,必要时应协助国内企业采取适当措施,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争取妥善补救。
机电商会作为中国最大的进出口商会,将会密切关注会员企业的收汇风险,对机电出口行业内集中高发的出口收汇风险,将会及时向我会员企业发布,我会还将加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力度,建立与完善同境外商会协会的联系机制,定期沟通行业企业经营情况,保障我国企业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
五、加大对企业资信调查和商账追偿工作的支持力度
前期的资信调查与后期的商账追偿,是企业应对出口收汇风险的重要渠道。机电商会将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金融保险机构,共同加强对出口企业资信调查和商账追偿工作的指导,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对国外进口商与商业银行资信状况调查;对确实遭受损失的出口企业,将和相关金融机构一起,共同支持企业进行商账追偿,必要时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取合法权益,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