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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7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对我电力变压器反倾销调查的初裁披露,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16.1%,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20.6%,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40.5%,通用高压设备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42.4%,其他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42.4%,同时裁定重庆ABB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山ABB变压器有限公司、济南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和武汉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不存在倾销行为,没有对澳大利亚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本案由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于2019年3月18日正式立案,涉案产品为液体介质电压器,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0兆伏安,额定电压低于500千伏,无论是否组装,无论是否完整。涉案产品澳大利亚海关税号为8504.22.00,8504.23.00。立案后,机电商会积极组织涉案企业召开了本案应对工作会,指导企业应诉,机电商会将继续关注本案。(机电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