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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通知》,从加强宣传和培训、提升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性、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鼓励银行积极拓展“首办户”、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等方面,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通知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分支机构要及时摸排汇率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认真研究解决企业开展汇率避险和人民币跨境结算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各地实际细化出台针对性措施,增加有效政策供给,为银行展业、企业享惠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通知要求,加强宣传和培训,帮助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鼓励银行为企业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与其套期保值需求相一致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提示企业遵循“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及时纠正“赌”和“炒”的投机心态,引导企业聚焦生产经营,固本培元增强抗风险能力。
通知要求,完善汇率避险产品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便利性。鼓励银行持续提升基层机构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服务能力,支持中小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汇率避险需求。进一步便利企业在跨境贸易投资中使用人民币,鼓励企业通过人民币跨境计价结算规避汇率风险。有序开展跨国企业集团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试点等。
在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服务中小微外经贸企业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银行分支机构合作,促进银企汇率避险业务对接。鼓励银行积极拓展“首办户”,扩大汇率避险、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覆盖面。各地人民银行、外汇局分支机构要鼓励银行针对中小微外经贸企业特点创新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通过内部考核评比激励等方式,引导加大中小微企业支持;鼓励中小银行通过与有资质银行合作等方式,充分发挥距离近、情况熟优势,为当地中小微企业提供精细化、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通知强调,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前提下,为企业提供业务培训、信息服务等汇率避险方面的公共服务。各地人民银行、外汇局分支机构要鼓励银行、担保机构让利实体经济,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避险成本。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通过专项授信、数据增信、公共保证金等方式,减少企业授信占用和资金占压。
链接: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落实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意见 印发《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通知》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gkgztz/202205/202205033143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