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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0年5月1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通知,延长340亿美元清单项下第四批排除清单部分产品的有效期。该批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5月14日到期,通知决定将部分产品的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到期。原340亿美元清单项下第四批排除产品清单共涵盖40项产品,本次获得延长有效期产品仅13项,而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27项产品将自2020年5月14日起自动移出排除清单,恢复加征25%的额外关税,详情请见附件1。
当地时间2020年5月8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针对3000亿美元项下第四批产品排除。本次排除共涉及3 个10 位美国海关税则号及5 项产品描述,涵盖总计27 项产品排除申请,并修订2项历史排除产品描述。本次排除产品有效期可追溯至List 4A 生效之日即2019 年9 月1 日,有效期至2020 年9 月1 日。详情请见附件2。
5月8日,USTR公布了对340 亿美元清单产品排除修订公告,主要涉及对于USTR 在2019 年9 月20日出具的排除公告的两项修订,详情请见“附件3”。同日,USTR还公布了对160 亿美元清单产品排除修订公告,主要涉及对于USTR 在2019 年9 月20 日和2019 年10 月2 日出具的排除的公告的四项修订,详情请参见“附件4”。修订可追溯至原产品排除公告公布之日,但并不进一步延长原来的产品排除有效期。
特别提醒:中国企业如想查询某一海关编码产品的美国加征关税或产品排除情况,可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贸易摩擦综合预警和法律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cnus/index?addrVal=2)中输入产品美国海关编码,即可查询当前该编码下产品的美国加征关税及排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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