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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0年3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电子蜡烛产品及其组件(Certain Electronic Candle Products and Components Thereof)正式发起337调查(案件调查号为:337-TA-1195)。本案中国大陆列名被告为宁波华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锒升工艺品有限公司、南通亚泰蜡业工艺品有限公司、宁波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市真金韦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志鹏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闪煌电器有限公司、义乌市胜达工艺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同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同方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涉案产品的美国海关编码为:8541000000。海关编码仅供参考,实际以产品描述为准。
当地时间2020年3月2日,美国L&L Candle Company LLC和美国Sotera Tschetter Inc.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电子蜡烛产品及其组件侵犯其专利权(专利号为8550660、9366402、9512971、9523471和10533718),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禁止涉案产品进口到美国和在美销售。机电商会已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本案网络预警工作会,指导和帮助我企业应对案件,后续将继续跟进案件进展。 (机电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