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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0年3月14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针对340亿美元清单项下第二批排除清单部分产品有效期延长一年,该批产品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3月25到期,现延长至2021年3月25日到期。本次排除延期共涉及11项产品,包括2个10位美国海关编码下的完全排除产品和9个部分排除产品,具体如下(详见附件1):
美国340亿美元关税加征清单自2018年7月6日开始正式执行,加征税率为25%。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在2018年7月6日至2021年3月25日期间免加征额外关税。特别提请我出美企业注意,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将自2020年3月25日到期后自动移出排除清单,即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340亿清单第二批排除详见附件2.
此前,2019年12月20日,USTR针对340亿美元清单项下第一批排除清单部分产品有效期延长一年,该批产品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19年12月28日到期,延长至2020年12月28日到期。340亿清单第一批排除延期详见附件3.
温馨提示:中国企业如想查询某一海关编码产品的美国加征关税或产品排除情况,可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贸易摩擦综合预警和法律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cnus/index?addrVal=2)中输入产品美国海关编码,即可查询当前该编码下产品的美国加征关税及排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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