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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取消21国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中国受影响吗?

来源:CCCME 时间:2020-02-24 00:00:00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于2020年2月10日在《联邦纪事》(Federal Register)上发布公告,宣布于当日起取消对21个WTO成员在“反补贴调查”中的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

依据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SCM Agreement),美国对所涉进口产品补贴总体水平不超过单价1%的补贴视为微量补贴,或所涉成员补贴产品进口数量占产品总进口量份额单独不足3%或合计不超过7%时,视为可忽略不计的补贴进口量,应免于调查和征税;对于发展中国家的补贴金额微量标准为不超过单价的2%,补贴进口数量可忽略不计的标准为单独不足4%或合计不超过9%。

美国USTR于2月10日调整名单,不再将21个成员列为发展中国家,意味着美对上述成员进行反补贴调查的征税门槛由2%微量补贴下调至1%,可忽略不计的补贴进口量标准由单独4%或合计9%下调到单独3%或合计7%,按发达成员标准处理。此次被USTR取消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的21个成员包括:阿尔巴尼亚、阿根廷、亚美尼亚、巴西、保加利亚、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格鲁吉亚、印度、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马来西亚、摩尔多瓦、黑山、北马其顿、罗马尼亚、南非、泰国、乌克兰和越南。不包括中国和中国香港。

下面笔者将分析此次名单更新与上次名单即1998年名单的区别在哪里?此次美国USTR为什么取消这些国家的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或者说USTR认定发展中国家的标准是什么?以及此次更新对中国到底有没有造成影响三方面进行解读:

1、本次修改相对1998年名单的变化
    美国USTR曾于1998年6月2日发布了一个临时规则(1998规则),指定(1)享受“补贴金额微量标准为3%”和“进口数量忽略不计标准4%”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名单;(2)享受“补贴金额微量标准为2%”和“进口数量忽略不计标准4%”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名单和(3)不享受优惠待遇,即“补贴金额微量标准1%”和“进口数量忽略不计标准3%”的发达国家名单。本次公告是基于1998规则名单的更新,并且取代了1998规则。

本次修改的两大变化之处在于:第一,取消享受“补贴金额微量标准3%”和“进口数量忽略不计标准4%”待遇,统一适用“补贴金额微量标准2%”和“进口数量忽略不计标准4%”,简而言之,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一律享受同样的优惠待遇,因此,区分最不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在实践上没有意义;第二,此次修改取消了发达国家名单,只列举了发展中国家名单和最不发达国家名单,并且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不必要专门列举发达国家名单,因此不适用优惠待遇的发达国家名单可以采用排除法的方式进行认定。2020版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名单如下图:

2、USTR认定发展中国家的标准

美国USTR取消了21个成员国的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是综合经济、贸易等多种因素认定上述21个国家不再符合发展中国家标准,从而不再享受优惠待遇。具体而言,USTR在判断一国是否属于发展中国家时主要考虑以下几种因素:

第一,人均国民收入(per capita GNI)
    人均国民收入低于$12,375美元的WTO成员不是发达国家,因而按照发展中国家适用2%补贴金额微量的标准。这种判断国家发展水平的标准与USTR在1998年认定标准一样,其优势是简单直接。

第二,世界贸易量占比份额(share of world trade)
    美国USTR还考虑一国在世界贸易量的占比是否为“重大”(significant)来判断是否为发展中国家。在1998年规则中,美国认为一经济体的贸易量占世界贸易的2%或以上时,则达到“重大”标准,从而将其不再视为发展中国家。因此,早在1998年,中国香港、韩国和新加坡即被认定为发达国家或地区,不再享受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而此次公告表明美国USTR认定“重大”的标准从2%降低到了0.5%,基于此,美国认定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6国因其贸易占比世界贸易超过0.5%而被列为发达国家行列,尽管上述6国的人均国民收入都低于$12,375美元。

第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或申请加入情况 (OECD)
    美国USTR还考虑一国的OECD成员身份或是否申请加入OECD的情况。USTR认为,OECD的公开文件表明该组织是发达国家的组织,因此,加入或者申请加入该组织的国家已表明其经济处于发达水平。基于此,USTR认定哥伦比亚和哥斯达黎加也属于发达国家,尽管其人均国民收入均低于$12,375美元。

第四,欧盟成员国(EU membership)
    美国USTR认为欧盟成员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整体较高,所以在指定发展中国家名单时还考虑一国是否为欧盟成员。欧盟属于发达水平行列,因此其成员国也应该属于发达国家。因此,2007年加入欧盟的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也被认为是发达国家,虽然这2个国家的人均国民收入均低于$12,375美元。

第五,G20成员国(G20 membership)
    美国USTR还考虑一国是否为G20成员。G20是世界主要经济体组成的国际经济合作论坛,其在国际经济上具有重要影响力,其成员国应当属于发达国家。据此,阿根廷、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和南非也不再是发展中国家,而属于发达国家之列,尽管上述5国的人均国民收入都低于$12,375美元。

第六, 其他因素(other factors)
    美国USTR还认为如果一国在加入WTO时没有声称自己为发展中国家,或者现在自认为发达国家,则USTR认为这些国家不符合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发展中国家的标准,从而不应享受优惠待遇。这些国家包括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摩尔多瓦、黑山、北马其顿和乌克兰。

3、此次修订对中国(包括中国香港)没有影响

针对美国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分对于中国出口产品在企业领域的影响问题,美国 USTR 在其公告(2020)中明确指出,一 WTO 成员国被认定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或最不发达国家之效力仅限于反补贴调查范围。
1998年规则中的三个名单均没有中国,可能的原因是中国当时还不是世贸成员,中国2001年加入WTO。美国在2001-2020年期间未更新过1998年名单,但对中国一直适用1%的微量补贴标准,与发达国家相同,而不是适用发展中国家的2%标准。

美国此次更新了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名单,中国仍然未出现名单内。因此,1998年-2020年间,美国在公开的公告中从未列明中国属于哪一类国家。但在实践中,一直对中国适用发达国家的标准。本次公告中还特别说明没有必要再专门公布发达国家,因此可以认为,在反补贴调查中,这次公告已正式将中国视为发达国家对待。

总之,在反补贴调查方面,美国一直以来对中国适用1%的微量补贴标准,其与对待发达国家标准一致。因此,此次修订对中国应对美国的反补贴调查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影响。此外,美国早在1998年规则就将中国香港列为发达地区适用1%标准,此次修订对中国香港也没有任何影响。相反,取消了诸如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南非等国的发展中国家待遇,对中国出口来说还应该是利好消息。在美国的反补贴调查中,这些同样被视为发达国家的 WTO 成员国将会和中国处于同一水平线上进行应对。

而本次公告只对所提及的巴西、印度、印度尼 西亚、越南、南非等21个国家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补贴金额微量标准由2%降低为1%;二是补贴进口量可忽略不计的标准由发展中国家单独不足4%或合计不超过9%降低为发达国家的单独不足3%或合计不超过7%。

附件: USTR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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