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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机电产品部分)

来源:机电商会 时间:2015-01-06 00:00: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有关要求,201412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4150)。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下列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一)提高部分高附加值产品、玉米加工产品、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

(二)取消含硼钢的出口退税。

(三)降低档发的出口退税率。

调整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自201511日起执行,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自201541日起执行。提高玉米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执行至20151231日。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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