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商法函字[2013]856号
各有关企业:
2013年8月28日,应澳大利亚A.C.N.009483694与Keppel Prince Engineering Pty Ltd公司申请,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No.2013/68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与韩国的风电塔(Wind Tower)发起反倾销调查。
本次调查涉案产品为应用级风电塔,无论是否为锥形、无论是否组装、无论是否带有塔座,主要用途是为发电功率不低于1兆瓦、塔基至引擎舱高度不低于50米的风电设备提供支撑。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澳大利亚已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在反倾销调查中,涉案企业可使用自己的生产、销售数据计算是否存在倾销,希望涉案企业积极应诉,争取有利结果。如不应诉,将被视为不合作企业,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从而失去澳大利亚市场。
我会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的行业组织,根据商务部《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负责本行业的反倾销应诉的组织协调工作。请各有关企业于8月30日(周五)下班前与我会联系。我会将根据企业反馈适时召开应诉会。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我会联系人:
法律部:陈怀生
电 话:010-58280856
传 真:010-58280850
风电装备分会:韩春霞
电 话:010-58280877
传 真:010-58280870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