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13年3月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决定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和台湾地区的自行车进行反倾销再调查,以重新确定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
本次涉案产品为车轮直径不小于16英寸(40.64厘米)的组装或未经组装的自行车。其中,FOB价格超过225加元或配备可折叠车架以及车杆的自行车产品除外。涉案产品海关税号为8712.00.00.12,8712.00.00.20,8712.00.00.30,8712.00.00.40,8712.00.00.50,8712.00.00.90。涉案企业须于2013年4月12日前提交完整答卷,否则将被征收64%的惩罚性反倾销税。
自1992年起,我自行车产品在加拿大经历了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多年来一直难以取消措施,本次再调查是我涉案企业争取取消或降低反倾销税率的机会。请拟应诉企业于3月8日下班前与我会联系,我会将根据企业要求适时召开应诉会。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特此通知。
我会联系人:
法律部:陈怀生、陈惠清
电 话:010-58280856/857
传 真:010-58280850
机械行业一部:张森
电 话:010-58280907
传 真:010-58280900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