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5日,乌克兰对我白炽灯发起复审调查,对应乌克兰海关税号为8539229010,功率不大于200瓦,电压不小于100伏。我会已通知相关企业积极应对。
2013年2月15日,乌经济发展与贸易部副部长平斯基致函再次请求中方提供有关材料。根据乌克兰《保护本国商品生产者免受倾销损害法》第13章规定,利益相关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将有关材料书面提交乌经贸部,乌经贸部将在反倾销措施复审过程中予以考虑。
对乌出口涉案产品的相关企业如对上述调查有任何评论意见或材料,请于3月18日(周一)16:00前反馈我会。
特此通知。
我会联系人:
法律部 晋康飞 施进
电话:010-58280856/53 传真:010-58280850
机械行业一部:满意
电话:010-58280906 传真:010-5828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