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4-14 00:00:00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七个坚持”,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意见》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府采购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以及防范腐败、支持节能环保和促进自主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个别单位规避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环节不规范,运行机制不完善,监督处罚不到位,部分政府采购效率低价格高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违反法纪、贪污腐败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七个坚持”:一是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强化和实现依法采购;二是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三是坚持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四是坚持政策功能,进一步服务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五是坚持依法处罚,进一步严肃法律制度约束;六是坚持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七是坚持考核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