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请登录][免费注册] 我的办公室 |客服中心|English

  • 资讯

哈萨克斯坦禁止进口不符合“欧Ⅱ”标准的汽车

时间:2009-06-11 00:00:00

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电讯社报道,自2009年7月15日起,哈将实行“欧Ⅱ”汽车排放标准。从这一天起,哈将禁止进口不符合“欧Ⅱ”排放标准的汽车。据此,具有3年以上车龄的俄产汽车、5年以上车龄的中国产汽车以及12年以上车龄的欧洲产汽车都将被列入禁止之列。车龄的确定以汽车的生产日期为准。
      
      另据哈工贸部技术调节和度量委员会发布的解释,“欧Ⅱ”标准的实施不涉及哈境内现有的车辆,它们将一直使用到报废或是出台新的政府法令时为止。推行“禁入”的限制是为了不再使哈境内现有的不符合“欧Ⅱ”标准的车辆增加。
      
      除了汽车本身的排放标准提高以外,汽油和柴油的“欧Ⅱ”标准也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另外,“欧Ⅲ”和“欧Ⅳ”排放标准也将分别于2011年1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在哈开始执行。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2座8层 邮编:100005

电话总机:010-58280809 传真:010-58280810,010-58280820 会员服务邮箱:member@cccme.org.cn
会员服务热线: 010-58280888,010-58280836(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